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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条例

    为了加强重庆工商大学药物化学与化学生物学研究中心的管理和建设,使对外开放规范化、制度化,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特制定此开放暂行管理条例。

    重点实验室常年接受各类要求进入实验室进行研究的申请课题,申请者必须填写重点实验室统一印制的申请表,经课题负责人(导师)同意后报室主任会及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重点实验室安排申请者进行开题报告,对申请课题进行审议。

    入选课题一般安排在每年3月、9月份进入实验室进行研究。重点实验室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给予指导,研究人员可免费使用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课题研究期间,须缴纳400元/月/课题作为基本实验试剂及低值易耗品的消耗费。入选课题如属自带课题,进修或合作人员需支付特殊试剂的费用。

    入选课题的研究人员进入实验室时需签订技术保密合同; 在重点实验室研究期间,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的统一安排,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和实验后的整理工作,爱护仪器设备,规范操作。

    入选的课题研究人员在重点实验室进行研究期间,须定期报告实验进展情况。

                                  本条例的解释权属重点实验室。